松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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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关工委《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2-05-30

乾安县关工委《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讲解人:魏纯英

大家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其健康成长。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切身的实践,现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大意义、相关责任、主要内容、应对措施等进行讲解。此次讲解分四个章节,一是怎样做好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二是怎样做好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三是怎样做好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四是怎样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本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岁的公民,未成年人应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等权利。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法律规范,已与全国人民见面,这无论在国内或国际上,无论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改进立法工作方面,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第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促使他们健康成长的需要。

第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1、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并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2、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成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

3、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有一首歌我们一定听过,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就是我们的下一代,你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从花朵这个词里你们就能感应到祖国对你们的关心呵护和重托,是的。为了你们,为了所有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着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一 家庭保护----关注成长的摇篮

父母是保护未成年的第一监护人,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先开始生活和学习的场所修订草案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弱势群体完善了责任和义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歧视 虐待 遗弃 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 或有残疾的儿童,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也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孩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李某的父母,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二 学校保护 ----给予健康的培养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保护法从教书育人和安全保障两个角度规定学习幼儿园的保护义务,

1、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几年前某小学操场的篮球架没有稳定,学生下课出去玩耍篮球架到砸伤同学,后死亡,这个学校的领导和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3、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康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

三 社会保护---提供优化的环境

社会环境是未成年成长的大背景大环境,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护法增加了成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保护责任,拓展了未成年人的福利范围,对净化环境提出更高要求,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创造了安全保障措施。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涂某是初二的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淫秽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开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则成该游戏厅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保护法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插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了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四 司法保护--实施专门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生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及时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亲爱的下一代,你们是祖国的花朵,你们是中华的少年,要做旗舰去长风破浪,要做火箭去推动飞船,要像利剑把贫穷斩断,要用爱心把世界相连。今天,历史和未来将由你们焊接,时代的接力棒要靠你们去相传。你们要努力学习,健康成长,奋发图强,把中华美德继承发扬,让五星红旗永远绽放出 最美的光芒,共同谱写祖国更加璀璨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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